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赣州高速追尾致3死调查报告公布,EDR还原智驾脱手全过程
江西赣州公布高速追尾事故报告,EDR数据显示驾驶员激活IACC后脱手13秒未接管,事故致3人死亡
网通社快报 江西省赣州市应急管理局近日发布《赣州瑞金济广高速“10·2”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》,披露了一起因智能驾驶辅助系统使用不当引发的致命事故细节。
2025年10月2日4时许,在济广高速公路1408km+721m处,一辆粤SDH6395号小型轿车追尾撞击苏K9224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浙AX236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,造成轿车内3名乘员因闭合性胸腹部损伤死亡。
经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涉事轿车EDR数据解析,事故发生前26秒即3时59分34秒,驾驶员主动激活IACC集成式自适应巡航功能进入智能驾驶辅助模式。
从4时0分0秒至4时0分13秒,车辆方向盘处于脱手状态持续13秒。从4时0分9秒至4时0分14秒碰撞发生期间,驾驶员未踩下加速踏板和制动踏板,系统未能识别前方静止货车并采取有效避让措施。
EDR数据如同飞机的黑匣子,精确记录了人机共驾阶段的关键操作时序,为事故责任认定提供了核心技术依据。
事故调查组在责任划分和处理建议中表示,张某,粤SDH6395号车驾驶人,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,因在此事故中死亡,免予相关处罚。
谭某兵,苏K9224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/浙AX236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驾驶人,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,司法机关已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调查报告中的相关处置建议如下:纭毅纭庆(扬州)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,未督促、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,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,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;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到位,对事故负有责任。建议由赣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。对涉及事故有关公职人员3人,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,建议移交相关机关进行追责问责。
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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